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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F虚拟资产虚拟货币审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21 19:07
FATF虚拟资产虚拟货币审查指南,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将虚拟资产/加密货币用作非法活动的融资手段,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会不时发布修订后的指南,以打击涉及虚拟资产(VA)的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活动。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
在题为“基于风险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方法指南”的报告中,FATF建议具有两个目的:协助成员国制定针对VA活动和VASP的监管和监督对策;帮助寻求参与VA活动的私人实体了解其在FATF框架下的合规义务。让我们详细了解VASP的主题和义务以及最近发布的建议。但是请注意,建议并不十分令人鼓舞,并且肯定会使交换像比特币这样的VA更加困难。
一、FATF中的VA和VASP的定义
FATF将VA定义为“可以以数字方式进行交易或转移并可以用于支付或投资目的的数字化表示。虚拟资产不包括法定货币,证券和其他已经在其他地方涵盖的其他金融资产的数字表示。在FATF建议中。”VASP被定义为“建议”未涵盖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并且企业从事以下一项或多项活动: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换;一种或多种形式的虚拟资产之间的交换;虚拟资产转移;虚拟资产或工具的维护和/或管理可实现对虚拟资产的控制;参与和提供与发行人提供和/或出售虚拟资产有关的金融服务。
二、适用于VASP的义务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要求其37个成员国和两个成员区域组织采取一切措施,以减轻通过自愿咨询机构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风险。本指南说明了必须如何履行这些义务,并要求VASP采取其他措施。
三、VA转移/旅行规则
适用于VASP的主要义务之一是关于VA旅行规则。如果VA转移金额超过了1000美元/欧元的限额,在这种情况下,VASP必须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以验证客户的身份。此外,在进行VA传输时,VASP必须立即安全地获取,存储和传输发起人和受益人数据。该指南还指出,国家/地区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并且可能包括对每位客户的强制性尽职调查,而与VA转移阈值无关。需要向用户收集的信息包括:发起人的姓名(发件人)、发起人的帐号(电子钱包地址)、发起人的实际地址证明,身份证明(KYC文件)、收件者姓名、收款人帐号(钱包地址)。它还进一步阐明,成员国应将所有VA转让视为跨境电汇,而不是国内电汇,这避免了严格的检查。
四、VASP许可和注册要求
在建议14中,FATF指示成员国注册并许可任何货币或价值转移服务(MVTS)提供商(包括VASP)在主管当局中注册。FATF为各国提供了选择,可以在国家层面禁止VA活动,或者在进行VA活动之前获得VASP的注册和许可。除许可和注册要求外,FATF还要求其成员国确保VASP符合主管当局设定的所有适当标准。而且,这些国家应具有监督权,以进行检查,敦促提供信息,并在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实施制裁。该指南还呼吁对实体采取纪律处分和刑事诉讼,并与国际社会合作,冻结在国外从事非法活动的实体资产(VASP)。
五、结论
该法规要求是即期和保证金交易一样Binance,双子座,Coinbase等符合多项法规,但是这将是困难的,因为在VA业务的性质。而且,制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规定将严重破坏基于区块链的转移的性质,这种转移使用户可以直接进行交互。
而且,由于VASP几乎没有任何方法来识别收件人,因此每次用户进行交易时都要增加信息收集和共享的负担,这势必会增加复杂性。而且,也存在监管成本,这将降低VA活动和VASP的成本效益。而且,更令人震惊的是,它将把VA活动置于一个受监管的空间中,这严重破坏了虚拟资产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试图开采比特币的人没有统一的指导方针。推荐报告说,比特币的开采也不属于授权活动,因为矿工们自己不会发行或放置任何比特币。购买或出售开采或获得的比特币也是如此,这也不需要授权。这就是德国的情况。
FATF关于VA活动的指南并不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他们不采取行动,则可能会面临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补救期的情况,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各州要么规范VA活动,要么完全禁止VA活动。